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定向音响广播设备更新打造宁静校园工作发出了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推动《深圳市宁静城市建设规划 (2023—2027年 )》 落实落细,以群众实际感受和最终满意为导向,持续整治校园广播噪声问题,依托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有利契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宁静城市建设双融双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大统筹力度
强化校园广播噪声扰民问题处置统筹力度,按照《深圳市噪声分类管理名录》,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组织调研学习,充分吸收借鉴宝安区海滨中学、 龙岗区新梓学校、南山外国语学校科华学校的先进经验。依托市、区两级生态文明考核平台,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强化重点案件办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含新区、 合作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二、强化校园广播控制
对学校内喇叭、音箱的安装区域、使用时间、 朝向、音量等提出管理要求,明确分区管理要求 ,引导中小学生适当控制活动音量,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 合单位: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深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部署,开展基础教育数字化教学设备更新,支持位于住宅、小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操场音响广播设备改造工作,借助波束成型定向扬声系统、超声波载波等先进定向扬声技术,以定向音响全面替代传统广播喇叭,保障教学秩序的同时,降低对周边居住环境的干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梳理校园噪声投诉和警情数据,明确重点治理对象。依托校园警力,健全公安、学校、居民多方联动的调解机制,根据“调解优先” 原则予以调解,及时化解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广播噪声扰民问题,避免重复信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含新区、合作区管委会)、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